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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:凌晨激战


拓跋牧回到自己的毛毡,拿出水安歌早先送给他的盔甲,足足有十多斤,穿起来步行沉重,但是能够防备绝大多数敌人的攻击。

还有一把他最喜欢的铁斧头,长柄,斧头磨过,显得十分锋利,他一直作为随身的武器,平时还能用来劈砍重物。

最后是一把强弓和箭囊,也被他背在身上,有了这些武器,他救出水安歌就多了几分保障。

“兄弟,你舍命救了我,我拓跋牧岂是那种知恩不报之辈,你放心,我马上就去救你。你活着,我就将你好好地救出来;你死了,我就让朔方嫩真全族人为你陪葬!”

拓跋牧缓缓涂上了死亡纹面,这是部落战士出征的纹面,这象征着他们视死如归的勇气,为了救出水安歌,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。

走出毛毡,大部队开始向朔方嫩真方向启程,部落的老弱妇孺正站在前方目送男人们远去,他们什么都不能做,只能在部落里祈求男人们获得战争的胜利。

“阿妈,我走了!”拓跋牧对自己玛雅说道。

“孩子,你还没有车轮高啊,你可以不用去的。”玛雅泣不成声,这一去危险万分,他不想失去自己丈夫,也丧失自己唯一的儿子,“你留下来吧,拓跋部落以后还得由你来领导啊。”

“阿妈。”拓跋牧虎目流泪,握着玛雅的手,说道,“小歌是为了救我才被朔方嫩真部落的人抓走的,我必须去救他,否则,我会内疚一辈子的。”

拓跋牧放开玛雅的手,挥手道:“阿妈,我们一定会胜利的,我一定会好好活着回来的,你放心吧。”

拓跋牧转过头跟上了大部队。

汪汪汪……

一头小红狼从部落毛毡里蹿了出来,一个虎跳扑进了拓跋牧的怀里,拓跋牧回过头蹲下身抚摸着小红狼的毛发。

等他抬起头,却见阿如温查斯正攥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印信倔强地看着他。

“我也要跟你们去,救出水…水大哥。”阿如温查斯坚定说道。

“不行,太危险了,你在部落里等我们的消息就好了。”拓跋牧摇头道。

“我就要去,非去不可,我要亲眼看到他活着。”阿如温查斯流出了热泪。

“唉,你没必要去,朔方嫩真部落的人不会把他怎么样的。”拓跋牧摇头叹道。

阿如温查斯看一眼手里的印信,小麦色脸庞上升起一丝温情,又转化成深深的恨意。

“小红狼嗅觉灵敏,这几天我将它驯养的不错,要是将他带去,沿着水大哥的气味寻找,一定能够找到他,你就让我去吧。没有我,小红狼不会听任何人的命令。”阿如温查斯跪在拓跋牧脚下,拉着他的小腿祈求道。

拓跋牧实在拗不过阿如温查斯,只得轻点了一下头,将小红狼用一只藤条绑住脖子,又把藤条交给阿如温查斯,嘱咐她跟在自己的身后,两人就随着大部队朝朔方嫩真部落出发了。

走了大概十里。

一路上无话,他们就像凶恶的狼群,沉默着缓缓接近自己的猎物。

拓跋圭与朔夜云领着族人,小心翼翼地摸进朔方嫩真部落的地界,他们翻过一道山梁,透过枞树丛林,正好看见河水边宽阔空地上的朔方嫩真部落。

篝火燃了十几处,比较分散,三三两两,很难一举击破。

夜色深沉,圆月高挂,月光洒满大地,河水波光粼粼。

拓跋圭命令族人们隐藏在枞树林里,带着朔夜云和拓跋勿赤几人摸索着走到朔方嫩真部落门口,他们掩藏在齐腰高的枯草丛里,不仔细看,没人能够看到他们的踪迹。

再往前就是朔方嫩真部落大门了,周围由刺藤围绕,每隔半刻钟便有战士打着火把巡视,木架子上面还有一个战士值守,只要他们一有动静,就会惊动里面正在欢庆的嫩真人。

拓跋圭的眼睛十分锐利,他发现了刺腾周边的草皮是松动的,而且上面放着密集的枯草,琢磨片刻,他便想明白了,这是嫩真部落为了防备有人深夜袭击设计的陷阱。

“主君,现在不是进攻的最佳时机,我们该怎么办?”拓跋勿赤问道。

“倒不如我说的,我们在外围守株待兔,斩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,慢慢耗死他们。”朔夜云说道。

“不好,不好,嫩真人兵强马壮,我们不出奇招,等他们反应过来,我们就是待宰的羊羔。”拓跋慕白反驳道。

“慕白说的对,我们应该乘其不备攻其不意,否则面对面对上,我们没有丝毫胜算。”拓跋勿赤回应道。

“可是对方早有准备,现在不进攻,我们就没有时间了,若言,真颜,和那个贵族少年在里面是死是活都不知道,要是在拖下去,他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……我就这一个儿子。”朔夜云悲戚道,他很关心朔夜真颜的生命安全。

拓跋勿赤与拓跋慕白沉默了。

拓跋圭拍拍朔夜云的肩膀,将他的脑袋掰过来,直视他的眼睛,郑重说道:“这三个孩子是我们部落的希望,我不会放弃他们。等到凌晨寅时三刻,那是人最疲乏的时刻,我们现在回树林里休息,才有精力应对接下来的战斗。”

“主君说的没错,凌晨寅时三刻,从大门攻入,他们一定措不及防,杀他个片甲不留!”拓跋勿赤沉声说道。

四人统一思想后,又小心翼翼退回枞树丛林。

拓跋圭将命令发布下去,派了几个人循着树林守夜,便抱着武器靠在树上小憩。

枞树丛林寂静地只听得见鸟叫。

阿如温查斯靠在树上,怀里抱着小红狼,小红狼的嘴巴被拓跋圭用布条捆住了,避免它发出叫声暴露了他们的位置,所有人都闭着眼睛睡觉,只有她辗转反侧,难以入眠。

——第一次见到水安歌,她就被水安歌高雅的气质和英俊的外貌吸引了,所以她就像牛皮糖一样黏在水安歌身边,就是为了能够跟他在一起。

——后面取名字,交换定情信物,都是她鼓着莫大的勇气去做的,可让她不明白的是,水安歌并不领情,要是在草原的男人身上,他们早就将自己背回去法办了。

——水安歌一直没动静,阿如温查斯明白他是不愿意娶自己为妻了,所以她恨水安歌,恨他拿走了自己的克拉汗,却违背了诺言,要是因为水安歌被嫩真人抓走,她一辈子都不会再理会水安歌。

阿如温查斯的心飞到了朔方嫩真部落里,不知道水安歌在敌人的帐篷里过得怎么样?有没有受伤,有没有被虐待?他真想马上跑到嫩真人部落里将水安歌救出来。

  ……

凌晨寅时。

霞光初升,篝火的迷烟缭绕升腾,嫩真人躺在部落里呼呼大睡。

枞树林里。

两部落族人们精力充沛,在拓跋圭伸出的手动作之下,小心翼翼地朝嫩真部落大门摸去。

值守的战士打着哈欠,走了几步,就靠在车轮边沉沉睡去,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正要在临近。

而部落里唯一一个清醒的人,就是刚与主君独子订立婚约的嫩颜青,她起了一个大早,却不见身旁的未婚夫,便走出部落大门四处寻找起来。

草木旺盛,秋风送爽,鲜花遍地,嫩颜真单纯美丽的脸蛋就像这美丽的草原风光一样独特动人。

“啊,找到你了,咯咯咯。”

嫩颜青在离部落大门百步的枯草丛里看见了自己的未婚夫,他正枕着手臂,翘着二郎腿,仰头观望凌晨的蓝天,微风吹拂,让人心胸开怀。

“多郎,你看我采的鲜花,好看吗?嘻嘻。”嫩颜真说话声音像动人的铃铛。

“鲜花好看,却没有我的嫩颜青好看,你是草原最美丽的花朵。”多郎搂着嫩颜真的腰肢,将头埋在嫩颜真的胸脯上,深情地夸赞道。

“你坏。”

嫩颜真小鸡似地在多郎脸上啄了一下,便像一只小兔挣脱了多郎的怀抱,小步走进了河水边的丛林,那里蝴蝶成群,百鸟啼鸣,每当凌晨,她总是常常去那里喂食小动物。

施恩能够给他一天的好心情。

多郎望着嫩颜真远去的倩影,心里有团火往上窜,早知道就不让嫩颜真跑了,让她在这里帮自己浇灭那团火多好啊,他狠狠地压制住内心的欲望,失望地收回了目光。

突然,一道疾风而至。

多郎刚想躺下来继续休息,却感到背后冷飕飕的,回过头,一个巨斧瞬间朝他胸口上袭来,还没来得及看清背后的情况,巨斧砸在胸膛上,他瞬间就失去了还手之力。

眼睛逐渐失去神采,躺在地上一命呜呼。

拓跋牧高兴地看着自己的战利品,举起板斧,朝身后的族人吼道:“冲啊,救出我们的族人。”

八十多族人手持利器,几个踏步间就冲进了嫩真部落。

值守的战士听见动静,摸着眼睛站起身,却见异族人已经闯进门口,还没得及反抗,就被疯狂的异族人撂倒,一个异族人捅穿了他的肚子。

临死之际,他看见许多族人在睡梦中被一一杀死。

太恐怖了,他想叫出来提醒有敌人来袭,但是他很快流失了仅存的力气,再也无力叫出来,不甘地倒在了地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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