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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破碎


1970年,季铭义出生在中国西南部。

        西南多山,自古地势险阻,他家就住在山区里,小房子粗糙又破旧,是用土砖、石块儿和毛草瓦搭的,勉勉强强能挤下三个人。但也仅仅只满足了“住人”这一项需求,至于生活质量,没有人奢求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交通闭塞、通讯障碍、缺水少田、土地石漠化……种种限制条件的叠加,这儿的经济发展也长期滞后于其他地区,至今仍然是全省十大贫困乡镇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仅经济穷,文化上更穷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父母没上过学,做了一辈子农民。两口子老实木讷,不懂得什么教育孩子的方法,能做的只是给口饭吃,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父母,季铭义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记得他母亲身体一直不好,不宜生养,曾经怀过一个孩子,却胎死腹中。后来才怀上季铭义,生下他时母亲已经37岁。

        父母皆是寡言的性格,年龄上又存在代沟,季铭义几乎从不曾与他们真正沟通交流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从记事开始,季铭义就隐隐感受到自己与他人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份不同体现在各个方面。他相当明白自己无论是记忆力、理解力还是表达能力,甚至是长相,皆远优于常人。一旦产生这种认知,人难免恃才傲物,季铭义正是如此,无论同龄人做什么,他从不屑于参与其中,宁肯坐在家门口发呆一下午,或者是在这片小破地方四处闲逛,也不会选择与那些人打闹嬉戏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很无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和这些人不一样,我以后也不会过这种生活。他烦躁地一踢脚下石子,忍不住想,真是见鬼,凭什么他要生在这儿,什么时候才他妈能离开这鬼地方?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没有任何玩伴,倒是在一次瞎逛中结识了位老头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头儿什么名没人知道,别人都只叫他老陈。

        老陈这人整天神神叨叨,爱好和季铭义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,喜欢坐着发呆、看行人,主职恰好就是街口替人算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算得到底准不准也没人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也给我算算?”有天季铭义实在闲极无聊,便第一次主动跟坐在小马扎上的老陈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右手,伸过来。”老陈一掀眼皮,又说:“生辰八字报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: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你什么时候出生的,说准确点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如实答了,抱着胳膊看这老头能给他算出什么玩意儿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正别人说什么他都不会信。

        老陈闭着眼思考好半晌,摩挲着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,然后才慎重地开口:“你……命太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挑眉:“怎么讲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既会克死亲属,也容易不断遭遇各种打击坎坷,天生不是修善积德之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修善,积德,好崇高好伟大,和他又有什么关系。他只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,再好一点,甚至可以不择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”季铭义当真不信,冷笑一声,反问道:“做你们这行,连说点好听的都不懂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陈摇头:“你不爱听实话,那我也没办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谁能想到居然被老陈一语成谶。

        没等他成年,母亲就病故,父亲自那之后常常精神恍惚,做事也变得毛手毛脚,没过多久相继丧命在一次泥石流事故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父亲被救出时还有一线生机,家里凑不齐医药费,人在医院里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面对二位至亲的离世,季铭义并无任何悲痛,心情如每日喝水吃饭时一样平静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还有些如释重负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没就没了吧。至少不用尽到赡养的义务,这回……他终于可以彻底远走高飞,不是也挺好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在□□十年代考入大学并不是件易事,但他凭着脑子聪明和破釜沉舟的念头,做成高考区区这一件事简直轻而易举。自打恢复高考以来,整个乡镇也只有季铭义一人考入了大学,同时也是全省状元。

        志愿他只填写了一个,b市h大金融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几星期后果然不出他所料,成功被录取。

        去b市报道的路费由他中学班主任贴补,临行前老师紧紧握着季铭义的手,说:“老师也没什么本事,头回遇上这么有出息的学生……你要是在学费上有困难,就写信给老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季铭义只给老师寄过一封信,里面装着几张钞票,刚好是来时用的钱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以外便与老师再无来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真正地与故乡断去了所有联系。

        遇见陆雪彦是季铭义短暂人生中第一个意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入学报到那天,陆雪彦穿着一件正红色连衣裙,裙摆及膝,偶尔被风吹起一角,上下翻飞,裙摆下露出的小腿白皙纤长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站在志愿者咨询处附近,打一把凉伞,另一只手握着汽水瓶,插了根吸管慢慢地喝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不知道那会儿大城市街头女生都流行穿红裙子,也没见过这么精良的布料和这么合身剪裁,更没见过……这么漂亮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女生肤如凝脂,明眸善睐,举止既端庄也得体,一看便是被家里富养着娇宠着长大的,从小到大没吃过任何苦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此之前他见过的人,无论男女,包括他自己,几乎只穿过粗布衣衫,一件衣服即便被水洗过一次又一次,即便布料都稀薄了,仍会有污渍残留。他们连吃饱穿暖尚且做不到,仍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底端,再往上的,想什么都是奢望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抹红色在夏日里分外夺目耀眼,令他不敢直视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见季铭义在偌大校园里无所适从,似乎不知该往什么方向走,便上前主动问:“同学,哪个专业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被太阳晒得发晕,缓慢道:“金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!”她惊呼一声,随即笑了笑,“我们一个专业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4号宿舍楼在那边,按图上走就好,”陆雪彦递给季铭义一张校园地图,又注意到这男生手里拎着的编织袋子把手掌勒出了一道道红痕,于是把汽水瓶和凉伞放在旁边桌子上,伸出手,“宿舍离这里还有一段路呢,我帮你拎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低头看了看女生白净的细胳膊,和那几根水葱似的手指,语气冷淡:“不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反正我闲着也没什么事,干脆带你过去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迟疑片刻,才生硬道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八十年代虽已经改革开放,社会风气不再像以前那样保守,但到底延续着一份矜持。季铭义还从未和人这么亲昵过,陆雪彦的态度又那么自然而然,倒显得他太扭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想在别人面前露怯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想被人看出其实他很窘迫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走在前面,季铭义跟在她身后,见她蝴蝶结发圈也是红色,高马尾随着走路一摇一晃,轻盈得像是要飞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女生……过着什么生活呢。季铭义游思妄想着,竟发现他根本设想不出。

        还真是夏虫不可以语冰,井蛙不可以语海,凡夫不可以语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位同学,你长得好帅,”陆雪彦忽然转过头,打量了一下身后这位男生,笑得很甜,“我刚刚还和小娟说来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般吧。”季铭义说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送他到宿舍楼下,又对他说:“对啦,金融系女生宿舍楼就在对面,咱们又是一个班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直接来找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b市夏天气温很高,走了挺长一段路,两人都出了些薄汗,季铭义望着她的侧脸,被阳光蒸得粉扑扑,就连脸上的细小绒毛也格外可爱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一时被他看得有些脸红——她觉得这不怪她定力不够强,被那样一双眼睛注视着,恐怕是块石头也要动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何况她还不是什么不解风情的石头,她只是个刚过十八岁的女孩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心脏跳得很快,砰砰,砰砰,声音大到快被别人听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来不及问这男生叫什么名字,就转身飞快离开了,留下一句“那我们过后再联系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夜,下铺舍友悄悄向季铭义打听:“哎哥们儿,今天送你到宿舍楼下那女生,你认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认识,”季铭义如实回答,“她怎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怎么,就随便问问。”舍友说:“那人背景不一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这才一抬眼:“什么背景?”

        舍友说了b市两个职位的名字,“是她爷爷和叔父。她爸做跨国生意的,家里有钱有权有人脉,来头不小,刚看你们一直聊天,还以为你和她挺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配合道:“噢,这么厉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舍友冷哼一声:“那可不,要么为什么咱们搬行李累成狗,人家云淡风轻地搁凉伞下喝汽水啊?她宿舍早就在入学前安排好了,哪间、几号床都是自己挑的,辅导员明显上赶着要巴结人家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仰躺在宿舍床上,曲起一条胳膊枕在脑袋下面,脑子里浮现过阳光下少女羞红的脸,冷静地想,有钱有权有人脉,多好啊,听起来又那么远,靠他自己就算拼死拼活一辈子也过不上那样的生活。即使他皮囊不错,也还算聪明,能考入中国最高学府,顺利毕业的话还会有份很不错的工作。但也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出生就在罗马,他凭什么要死在通向罗马的道路上?

        得到她,不,准确来说,是得到她拥有的一切……这个似乎不难。

        让她爱上他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黑夜里,季铭义弯起唇角笑了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势在必得。

        自那以后,季铭义便有意接近陆雪彦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早留意到陆雪彦对自己是有好感的,于是这份接近就变得更容易起来。军训过后,他每日在女生宿舍楼下扶辆自行车,两条长腿在地面上一撑,等着陆雪彦下楼,两人再一同去教室。自行车在那时算是很稀罕的物件,一位国企上班的普通工人每月工资三十左右,而一辆自行车要将近二百块,即便不吃不喝也要花半年工资才能买到。季铭义自然消费不起,他一个每天只肯花六分钱在食堂买两个馒头当作一天伙食的人,哪来的钱去买奢侈品。只不过h大占地宽广开阔,从宿舍到教学区非常远,陆雪彦便买了一辆自行车,但她不会骑,总让季铭义载她。季铭义当然看得出来女孩的这些小心思,欣然应允了。她便悄悄在行驶途中揽住他的腰,自然而然地将头抵在对方后背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骑车很稳,偶尔会听见风声里夹杂着陆雪彦轻轻哼的歌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大学生之间还时兴写诗送人。文采不错的自己原创,自己实在憋不出来就誊抄诗集里现成句子,男生宿舍里写字唯一能拿出手的人只有季铭义了,常常接给人抄情书的活儿。某天他替舍友誊写过后,索性又重新拿了张信纸抄下一份送给了陆雪彦。其实诗是什么内容季铭义压根没细看,无非一些缠绵悱恻的情爱之词,他借花献佛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收到情诗的陆雪彦异常欢跃,双眼晶晶亮,慎重仔细地把那页薄薄的纸夹进日记本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还真是好哄,他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敷衍地冲她笑笑,心里却怎么也舒坦不起来,一直像被什么东西硌着——尽管一份抄来的诗就能把这女孩哄得团团转,可越与陆雪彦接触,他便愈发自卑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卑如影随形,与生俱来,怎么也抑制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他第一次知道,原来不是只有他拼命地省吃俭用、从小到大什么地方都没去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他第一次知道,原来其他人睡前的娱乐活动是在被窝里听磁带录音机或随身听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他第一次知道,原来别人会在周末翻墙出校去跳迪斯科和烫发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他第一次知道,原来他曾经引以为傲的成绩什么也不是,第一次听外教全英授课时,没一个单词能听懂,他全程深埋着头,指甲死死嵌进掌心,喉咙发紧。

        听不懂,更说不出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轻轻地在桌下捏捏他的手指,小声告诉他:“铭义,老师叫你回答问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不敢抬头,不敢起身,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会这样,明明他已经离开了让他抬不起头的家乡,怎么又被困在另一个笼子里,他在里面像只困兽,更加落魄,更加难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抱歉教授,他今天喉咙痛,这题我替他答。”陆雪彦便站起来,用一口流利的没有任何口音的英语向教授解释着,又完完整整地回答了对方的提问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,陆雪彦送给季铭义几盒英语磁带,和一个录音机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面无表情地望着对方,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问她,你以为你很善解人意吗?是不是看我很好笑啊?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拿着回了宿舍,直接把它们全部丢进垃圾桶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到了半夜,季铭义到底还是在床铺上没躺住,他穿着拖鞋跑出宿舍楼,追上还没走远的垃圾车,在垃圾堆中一点一点重新把磁带和录音机翻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自那天起,季铭义宁肯整夜不睡觉,也要一遍遍地听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全部听懂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不敢的事情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最不敢停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敢不向上爬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对她男友特别好,这点几乎h大的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带他出去滑雪、潜水、登山,也同他看电影、话剧、演唱会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一步步地把季铭义拉进她的生活,常向季铭义介绍自己的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季铭义眼里,那些男男女女和陆雪彦身处同个维度,总在无意中流出不显山不露水的骄矜与高傲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更让季铭义长久地处在某种危机与恐慌中——是,陆雪彦现在是喜欢他没错,可是以后呢?他们有以后吗?她的家人怎么会看得上他这种出身的人?以后等她玩儿腻了,随时可以一脚踹开他再另觅佳偶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永远有更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。他如果想向上走,只有一种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让她爱上他还远远不够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让陆雪彦彻底离不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冷静地反复思考许多天,一个计划最终在脑内成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需要一个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又等待了一阵。终于有一天,陆雪彦问他:“铭义,周末晚上我和小娟她们一起去唱歌,你要不要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哪家歌厅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深蓝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点点头,了然于胸——那家歌厅他和陆雪彦曾经去过一次,在一条小巷里,平日甚至没什么人经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如果有空我就陪你去。”季铭义说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周末当天,季铭义却说身体不舒服。陆雪彦从不强人所难,只让他好好休息,说她自己一个人去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还没等她走到歌厅门口,就被人硬生生拽入了那条小巷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巷太漆黑,她什么也看不清。

        恐惧令她崩溃,浑身上下止不住地发抖,几近丧失所有感官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把她拖到墙角,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,动作粗鲁又蛮横,力道极大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吓坏了,剧烈地挣扎反抗,同时大声呼救,下意识地喊她男朋友的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啜泣着:“季铭义,救救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人动作有一瞬的停顿,可那一瞬实在太短太短,短到他自己都没有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记不得自己是不是一直在哭,可能在流泪,也可能眼泪早已流干了,嗓子也发不出任何声响,手指在粗糙墙壁上无助地挠,指甲劈裂开,十根手指血肉模糊。

        墙面和地面皆是一片干涸的血痕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有什么东西,在那场夜里破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再见到陆雪彦时,已经过去两个星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两星期,陆雪彦没有去上课,而是整日整夜地泡在家中浴缸里,任由皮肤被泡得发白发皱,也浑不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变得极易受惊,少言寡语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拒绝见任何人,尤其是季铭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面对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季铭义还是找到了她家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敲房门,她不开,他最终只好破门而入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像只被小孩扔掉的破旧玩偶般,任由季铭义把她从浴缸中抱出来,给她擦干净身体,又换上一套干净的衣物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握住她的手,动作轻柔地把她抱在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微微颤栗一下,两周以来第一次开口,艰涩地发声:“是我做错什么了吗……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怪你,你很好,你没做错任何事。”季铭义贴在陆雪彦耳边说,声音低沉,似乎有股蛊惑人心的魔力:“不怕了,我会一直陪着你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又对她说:“我们去报警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当然好啊。报警自然什么也看不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巷里没摄像头不说,更重要的是,他十分清楚以陆雪彦的性格,在事发后一定会第一时间将浑身上下清洗干净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就不会有证据残留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等,不对!他落下过一块手帕!

        那块手帕好死不死还是陆雪彦曾经送给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妈的……都怪那该死的醉鬼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飞速地想,没关系……没关系,手帕这种东西人人都有,一块手帕而已,就算被人捡到也证明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碍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怕,”他安抚地摸着她的头发,柔声道:“报警吧,我们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终于在爱人怀里失声痛哭:“季铭义,你会怪我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怎么会,你明明就做得很好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你的错,我怎么会怪你呢,”季铭义的眼眶也红了,几滴眼泪流下来,“我爱你,一直是我配不上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只有我爱你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我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雪彦没有看见,季铭义又一次笑了笑。

        如季铭义所愿,这件事一发生,他与陆雪彦顺利地成婚、生子,没有遇到任何阻拦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后来,他才得到今天拥有的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铭义慢慢睁开眼睛,不知怎么的,又想起了老陈那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命太凶,克亲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得确实有几分道理。他父母与妻子尸骨已寒,自己在这世上,倒还剩下一个骨肉。

        季容,他那一点也不像他的亲儿子,虽然不大争气,但也并非没有用处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生存,为了更好的生存……有何不可?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事情本来就没什么对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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